一、申请条件
1.普通高校在校生(须在杭高校)或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,在杭州市拱墅区自主创办企业,且该企业税收缴纳在拱墅区,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项目、文化创意等创业项目。
2.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,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且大学生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%。
3.申请享受房租不撇的大学生创办企业,要求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且房租交纳已满一年。
4.房租补贴范围主要为拱墅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点,商业写字楼等区域,居(农)民用房暂不列入补贴范围。
二、补贴标准:第一年1元/平方米·天,第二年0.5元/平方米·天(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,按100平方米计算;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,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)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《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》一式三份;
2、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和房租租赁发票原件及2份复印件,办公用房的房产证复印件2份(要求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一致);如存在企业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,必须出具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原件。
3、申请人身份证(法人)、毕业证(或在校证明)、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拱墅区工商局出具的公司基本情况表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。(已享受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的企业无需上交此类材料)
四、办理程序
1、备齐材料后上交相应部门;
2、相应部门受理后,审核;
3、审核通过后,公示五天;
4、公示后,拨付补贴款。